110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宿舍防疫補助辦法

110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宿舍防疫補助辦法110.12.15

  • 目的:為協助本校學生宿舍住宿生因接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或疑似症狀接受採檢,由本校安排至合作旅館進行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者,以及境外入境僑外生檢疫後於校外旅館自主健康管理者,減輕其經濟負擔,使之安心就學。
  • 補助項目:
  1. 境外入境者
    1. 補助對象:110-2學期新入學且即將入住校內宿舍之僑生、陸生及國際學位生,自境外入境後檢疫期間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者。
    2. 補助內容:補助檢疫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旅館住宿費,每日上限新臺幣500元,補助以7天為期限。
  2. 疑似症狀需自主健康管理者
    1. 補助對象:現住校內宿舍之僑生、陸生及國際學位生,如因疑似症狀就醫後需自主健康管理(符合本校學生宿舍防疫措施之定義),由本校安排至合作旅館住宿者。
    2. 補助內容:補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旅館費用每日上限新臺幣500元,補助以14天為期限。
  3. 發燒檢疫者:
    1. 補助對象:現住校內宿舍學生,因發燒或尚未退燒滿24小時,由本校安排至合作旅館住宿者。(註:退燒係指未服用退燒藥的狀況下自然退燒)
    2. 補助內容:補助發燒檢疫期間旅館費用每日上限新臺幣500元,補助以3天為期限。
  4. 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
    1. 補助對象:現住校內宿舍之僑生、陸生及國際學位生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於14天隔離期滿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由本校安排至合作旅館住宿者
    2. 補助內容:補助隔離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旅館費用每日上限新臺幣500元,補助以7天為期限。
  • 檢附文件:
  1. 110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宿舍防疫安置補助申請表(請見附檔附件)
  2. 檢疫通知書
  3. 隔離通知書
  4. 旅館住房證明(需含姓名、住宿日期、金額)
  5. 旅館繳費證明(發票或收據)
  • 各項補助申請截止日期:111731日止。
  • 本校將依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並配合教育部政策,滾動修正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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